关于2023届毕业生相关成绩提交的通知
各院、部:
为保证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2023届毕业生成绩提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美育实践、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认定学分请各学院于6月4日前提交完毕。
2.请通知相关任课教师,在6月7日前务必将毕业生所涉及成绩全部提交完毕。
教务处
2023年5月29日